國樂島項目施工總承包 施工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國樂島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 江陰市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關于國樂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澄行審投【2020】22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江陰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江陰城建產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江陰筑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 國樂島項目施工總承包(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江陰市澄江街道錫澄運河東、閘橋河西南、五星路北
2.1.2建設規(guī)模:國樂島項目施工總承包標段,項目用地面積約120000m2,本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28044.92m2。其中:新建部分地下建筑面積約45015.52m2(其中地下室人防面積約6600m2,人防等級為6級);新建部分地上建筑面積約60891.36m2,層數最大:5層,建筑高度最大:25m,最大單體建筑面積約19279.98m2,音樂廳單體跨度約41m,結構類型:框架結構(7#音樂廳為框剪結構);改擴建部分1-5#建筑總面積約22138.04m2,層數最大:5層,建筑高度最大:22m,最大單體建筑面積約8297m2。
2.1.3合同估算價:約 73500萬元
2.1.4工期要求: 930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 2021年 9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24年 4 月 6 日
2.1.5 其他: /
2.2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所有工程量,包括大型土石方、基坑圍護及降水、樁基、土建(含拆除、加固)、水電、消防等工程;不包含精裝修、幕墻、暖通空調、弱電智能化、景觀綠化、泛光照明等工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 (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壹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 (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a不能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不能將本人不同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職業(yè)合格證書等注冊在兩個以上單位;c不能在非注冊單位任職,時間持續(xù)3個月及以上。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投標企業(yè)近五年來(2016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1日)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投標人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須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類似工程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竣工驗收證明或施工合同載明為準(面積不一致的,以最小面積為準)。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為準。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2005)定義)
注: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2005)定義:包含辦公建筑(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等),商業(yè)建筑(如商場、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館飯店、娛樂場所等),科教文衛(wèi)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yī)療、衛(wèi)生、體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郵電、通訊、廣播用房)以及交通運輸類建筑(如機場、車站建筑、橋梁等) ;
√ 自 2019 年 7 月 2 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 2020 年 7 月 2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 2021年 4 月 2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3.4投標人不得有資格預審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資格預審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4. 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 有限數量制 ,資格評審標準詳見資格預審文件第三章。
5.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附件。
6.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獲取時間為: 2021 年 7 月 2 日 8 時 30 分至 2021年 7 月 6 日 17 時 00分;
6.2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 “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的會員登錄(7.0)獲取;
本公告及資格預審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 江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ww.pakgovtjob.com/ggzy/) ;
7.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7.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1 年 7 月 13 日 9 時 00 分。
7.2逾期送達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其他
(1)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模式,具體詳見資格預審文件。
(2)所有投標人登錄江陰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tǒng)V7.0(網址http://221.228.70.71/TPBidder/memberLogin)辦理好企業(yè)庫信息申報和更新。
(3)所有投標人必須以自已的名義在其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許可業(yè)務范圍內承接業(yè)務。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江陰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招標代理機構:江陰方正建設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江陰城建產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
江陰筑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陰市建設大廈14樓、 地 址:江陰市朝陽路55號西單元八樓
江陰市香山路158號
郵 編: 214400 郵 編: 214400
聯(lián) 系 人:李峰、王猛 聯(lián) 系 人: 史雪鋒、朱婷婷
電 話:0510-86071211、0510-86000328 電 話: 0510-86859058、13861606247
傳 真: 傳 真: 0510-86859058
2021 年 7 月 2 日
附件: